办理塞浦路斯永居(PR)所需资料

2018-11-06 11:55   | Post by: 塞浦路斯DMG小编   | in 永居服务

2012年8月,塞浦路斯内政部公布了最新的移民法案,对于非欧盟国家的外国人移民塞浦路斯做了更加完善的规定,根据法案所述,客户朋友需要准备以下资料,DMG房产集团驻中国办事处(重庆)将全程协助您完成各项文案的翻译及认证。
所需文件    
1. 护照复印件 -护照有效期从申请永居日起,必须最少还有18个月的有效期。
-申请人和其家属的护照复印件
 
2. 户口本 - 申请人和其家属的户口本翻译、公证件、双认证(涉外公证)  
3. 买卖合同 - 已在塞浦路斯地政署登记、注册的买卖合同原件
- 所购房产必须超过30万欧元+ VAT(增值税,首套5%)
 
4. 就所购房产已付20万欧元 - 已付请20万欧元房费的付款收据 
- 所付房款必须证明是从海外汇到塞浦路斯的本地银行。
 
5. 个人简历 - 个人简历(超过18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中文客户提供,英文我公司负责翻译),说明是否已婚、小孩数、专业、工作经历等等  
6. 结婚证 - 如客人已婚,必须附上结婚证的翻译、公证件、双认证(涉外公证)  
7. 出生证 - 18岁以下的孩子出生证,需要翻译、公证件、双认证(涉外公证)  
8. 申请永居申请表 - 由申请人及其配偶签署的永居申请表号62(只需申请人在第二页签字,中英文)  
9. 3万欧元的定期存款 - 在塞浦路斯银行3万欧元的定存。.
- 这定存其为3年, 3年内不能提取 
 
10. 收入宣誓 - 申请人必须宣誓声明其年收入,主申请人3万欧元,每一附属申请人(配偶、孩子)每人增加5000欧元。(只需主申请人签字,中英文)  
11. 不在塞浦路斯就业的宣誓 - 申请人必须签署不在塞浦路斯工作的申明。
- 配偶也必须签署不在塞浦路斯工作的申明(年满18岁以上,每个申请人都需要签字,中英文)
 
12. 医疗保险 - 申请人和其家属必须购买一份塞浦路斯的医疗保险   
13. 无犯罪纪录证明 - 申请人必须准备一份在户籍所在地开出的无犯罪纪录证明,无犯罪证明时间越长越好。这证明,需翻译、公证件、双认证(涉外公证)。
- 客人的配偶也要准备一份无犯罪纪录证明,如上
- 18周岁以上的孩子也需要
 
14. 收入文件 - 在银行的存款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 申请人拥有其他房产的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
- 由单位出具的年收入证明(需要双认证),中英文版本,需和收入宣誓相吻合
(以上单项或各项累计达30万欧元以上即可,越多越好)
 
15. 护照尺寸照片 - 主申请人的4张护照尺寸照片(2寸白底照片)
- 所有附属申请人的4张照片(2寸白底照片)
 
16. 税务局或会计信件 - 申请人的会计师发出有关申请人的年收入说明原件,英文版本
- 或税务局发给申请人有关其年收入的说明
 
  ◇从正式递交申请日算,审批期约为1-2个月。
  ◇政府有权就永居申请,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文件。比如证明其递交文件的真确性文件或申请人及其家属的无犯罪纪录等等。
  ◇本律师事务所,不对政府要求的附加文件、或申请人因有犯罪记录造成申请永居失败、或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永居申请的延迟负任何责任。
  ◇以上文件节录自内政部,移民局最近的规定-日期:08/12/2012.
  注解:
  2、6、7、13 项需要公证和双认证。
  1、15项由本人准备。
  5、14、16项只需要翻译,不用公证,按照最新移民法案规定,收入证明需要做双认证。
  3、4、8、9、10、11、12 项律师准备,3、4、8、10、11需要申请人签字。
  其中10、11 项如果申请人不能来塞浦路斯可以在塞浦路斯驻中国使馆办理。